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物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2〕21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次数:438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加强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管理秩序,整治物业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全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按照《盘锦市物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一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二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逐步提高业主自治能力。

第二部分,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二界沟、于楼街道除外)所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小区)。

第三部分,整治任务:重点整治政府部门监管层面(镇街、经济园区、监管部门)以及物业市场主体层面(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和住宅小区自治管理层面(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在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实施物业监督、管理活动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巡查、总结提高、监督问责五个步骤,整治时间从2022年4月到12月31日。

第五部分,职责分工:镇(街道)和村(社区)、住建、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综合执法、公安、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卫生健康、通信管理、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尽职履责。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压实各级责任,全面进行整治。四是突出整治重点,依法规范整治。五是加大公开力度,健全奖惩机制。

 

原文:大政办发〔2022〕2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物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