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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主动报备 落实防控责任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次数:133

5月22日,因故意隐瞒风险地区旅居史,陕西五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被立案侦查;5月24日,因违规营业且不落实扫码、测温、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致千余人被封控,北京通州一网吧老板被刑事立案调查;近日,因伪造印章制售虚假核酸检测报告,辽宁二人被判刑10个月;在各地已有多起因不报备被依法处罚的案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我区各行各业已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防控意识一刻不能松懈。为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广大居民及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方责任,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

 

1.依法及时主动报备。凡外省、外市返洼人员,均应提前一天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根据区防指要求和返还地风险类别,分别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医学观察的有关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法落实防控责任。各企业须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统筹安排生产、建设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异常情况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做好有关人员的隔离。督促企业职工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按市防指要求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特别是从事货物运输、冷链仓储等特殊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防疫政策规定。

 

已经恢复经营的服务类行业和开放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类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管,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全社会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全民战“疫”,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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