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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22〕15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次数:283

一、起草背景

为全力做好2022年区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制定此工作意见。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办理任务。今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办理任务13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4件(重点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3件(重点提案3件)。

第二部分,办理时限。主办任务的办理截止时限为7月31日,协办单位向主办单位反馈协办意见截止时限为5月31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复的,须提前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作延期处理(主办任务最长可延期至8月末)。

第三部分,办理要求。包括研究办理、沟通答复、跟踪落实、总结备案等。

 


原文:大政办发〔2022〕15号 关于做好2022年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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