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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转港渔船安全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22〕11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312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加强我区转港生产渔船安全管理,促进转港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辽宁省转港渔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盘锦市大洼区转港渔船安全管理办法》共分为十五条,主要为了加强我区转港生产渔船安全管理,促进转港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明确了属地镇街和行业监管部门=对转港渔船管理的具体职责。



原文:大政办发〔2022〕1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转港渔船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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