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李慎忱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2022年1月5日,大洼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紫金家苑小区7号楼1单元101室李慎忱涉嫌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行医。经初步调查发现,李慎忱涉嫌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时间:决定书时间 2022年1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卫医罚[2022] 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