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大洼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在起草我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重要法治规划纲要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文件过程中,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区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学习内容,纳入区委党校2021年各类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镇街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领导干部大讲堂”载体,举办了4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邀请法学专家为全区科级领导干部作辅导讲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四是充分发挥《盘锦日报》、《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宣传》网站、手机客户端、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作用,及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我区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谋划。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二是认真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要求, 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着力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引擎、提供法治保障。三是督查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提高对各单位、部门和镇街的年度考核指标中,法治建设占比。同时,加快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推动法治大洼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三)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一是研究制定我区“八五”普法规划(草案)。出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围绕政府主要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多渠道举办“七五”普法阵地成果展、法治建设成果展等,集中展示我区“七五”普法示范性、创新性成就。二是完善普法工作组织网络。全区16家镇街、52家区直单位、1家管委会层层建立完善了普法组织机构,形成区、镇街、村、屯“四级”普法组织网络,建立“五支”普法专业队伍。目前,我区普法志愿者3000余人,普法信息员有320余人,普法骨干300余人。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人民调解工作室、村居法治长廊、法治广场、固定普法宣传栏、法治图书室等普法阵地建设全覆盖。通过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法治活动室等阵地多层次、多领域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全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培育了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确保每个村有3个以上“法律明白人”。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相关法律宣传时间节点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了“3·15”、“4.15”、“5.15”、《禁毒法》等一系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点对点宣传、面对面讲解形式,深入解答提出的问题,全年累计发放宣传册5000余册、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解读政策法规200余条。六是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治文化基地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村级普法阵地覆盖率100%。共创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5个市级法治文化基地、24个区级法治文化基地。七是认真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发放民法典法治宣传资料共计60000余册,民法典宣传板、宣传橱窗309个,悬挂张贴民法典宣传标语130余个,利用广播小喇叭数量76个;以“七进”为载体,各单位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网格“云平台”开展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宪法集中宣誓活动;开展法律讲堂进社区、进军营、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宣传活动,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000余人次,发放宪法宣传材料25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件,赠送法律书籍500余本、宣传册1000余份。
(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按照《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搬迁新址,占地面积377㎡,为群众提供了“综合性、一站式、标准化”的便民法律服务。镇街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16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189个,实体平台实现城乡全覆盖。二是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3452148”电话服务热线,村(居)视频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域连通;镇街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区域内建立了“微群”,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大力宣传使用“12348”中国法网、辽宁法网,让互联网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推进了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其中民事31件,刑事297件,接待法律咨询500人次,代拟法律文书30件。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依托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村(居)民评理说事员通过线上培训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基层调解员进行培训3次,通过培训让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和评理说事点的说事员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动星级司法所建设。全区16家司法所中有4家司法所被评定为五星级司法所,3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8家司法所被评定为三星级级司法所。目前我区五星级司法所占比为25%,达到四星级及以上司法所占比为44%,司法所的工作水平,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五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极端个人事件的机制和能力。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等便民优势。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对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2021年,区司法局被评为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五)科学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洼区合同管理办法》。全年共办理合法性审查170件,其中合同类76件,提出法律意见73次。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保存制度,依法保存决策过程中的资料信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聘用三家律师团队为政府和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代理诉讼等。
(六)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增强。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信息实现全区统一平台(政府网站)对外公示,信息内容更加全面详实。对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有力督促和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书样式。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实施主体、职责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审核,对外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组织全区192名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网上培训和考试,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夯实。
(七)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12345、“指尖大洼”APP等服务平台解决群众、企业诉求1万余件,满意率98.7%。各部门针对本条线对应的惠企政策,按照补贴降费类、就业服务类、科技创新类、优化营商类、税务类及其他类六大类共梳理了我区160余项惠企政策。二是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全区统一的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科学研判监管对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情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五是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与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依法决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高,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行业缺乏自律意识,不尊法不守法、不讲诚信现象仍有出现。
2022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政府议事规则,推动形成集政府决策、执行、监督为一体的法治运行闭环。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建议。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二是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确保政府决策经得起法治考量、体现民意取向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构建职责优化、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三是抓好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高标准贯彻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纲要,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工作,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商环境更优化。四是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五是健全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排查预警工作制度,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六是持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科学严密、高效权威的行政权力 制约和监督机制,继续强化互联互通、深度融合的法治建设科技支撑,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洼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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