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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2〕1号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9 浏览次数:542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大洼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完成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在充分征求区政府、经济区主要领导意见后,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

请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对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责任人和每季度的形象进度,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要求,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xlsx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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