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次数:177

处罚对象:大洼康宁医院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2021年12月16日,卫生监督员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处罚依据: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处罚时间:决定书时间 2021年12月16日

上一篇: 行政处罚公示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