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124号《关于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建议(并)》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279

邢峰涛、高杨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物业收费低:大洼区发改局正在根据盘锦市物业服务标准等级对物业企业进行成本监审,计划今年底完成服务标准等级所对应的收费标准。

2.物业服务不达标:大洼区住建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服务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公示并作为招投标的一项内容,并加大学习力度。

3.物业收费难、业主本身素质不高,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的好处: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媒体宣传和宣传画报等提高业主购买服务的意识。

4.房屋质量问题、很多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的:住建局加强对开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力度确保房屋质量,并严把新建小区的物业招投标。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