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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48号《关于我区学校未成年法律教育进课堂的活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139

李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学校未成年人法律教育进课堂的活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范畴,对未成年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法律意识,对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防止走上犯罪道路,将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有着重要意义。

一、关于通过法制宣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对犯罪自我防范的建议

我区小学到初中思政课全部开设《道德与法治》,把法治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让学生从小就树立法治意识,并且每年通过法制宣传周、宪法日、禁毒日、宪法小卫士、模拟法庭、模拟交通民警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各种法制教育,防止未成年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与检察院“擦亮未检”活动相结合,邀请检察官深入学校讲法制建议

这个建议很好。这几年我区也一直在坚持检察官进校园与学生互动的活动,效果很好。现在我区每所学校都有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周或者一些重要时间节点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关于通过宣传片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建议

我们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采取广播、电子屏幕、宣传栏、观看适合青少年的法治专题片、召开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向未成年人宣传法律法规。通过选取通俗易懂、直观形象、生动活泼的宣传片,在课堂上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效果很好。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这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知识。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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