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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帅乡工业园。东风泵站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

东经:122.19103575°,北纬:41.02309942°。

行业代码: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E4852管道工程建筑。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0000m2。

项目投资:总投资6542.87万元,环保投资6542.8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0%。

收水范围:盘锦帅乡工业园区内企业外排废水。

排污去向: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压力管排至东风泵站,经过东风泵站二次加压后通过管网排至大辽河。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包括:

(1) 新建一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500m3/d。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EBIS生化池、高效沉淀车间、砂滤车间、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消毒池、出水计量槽、事故池、综合设备间及综合楼等。

(2) 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配套压力污水收集管线800m,管径DN300PE管;新建压力污水排放管线9000m,管径DN300PE管。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帅乡工业园查阅纸质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帅乡工业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评价范围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要点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对本项目已制定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否满意?

4.本项目运营后您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是?若不赞成,请说明理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经理

联系方式:1570427****

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117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王工

(3)联系方式:024-67983556

(4)电子邮箱:278455554@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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