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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21年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大洼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和《大洼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定盘锦嘉润禾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兄弟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洋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个合作社被评选为大洼区2021年县级示范社。确定大洼区庞洪来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李有文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赵庆申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何天龙种养殖家庭农场、大洼区刘清华种养殖家庭农场、大洼区孙敬水稻种养殖家庭农场、大洼区王玉文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王洪伟稻蟹种养家庭农场等8个家庭农场被评选为大洼区2021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征求社会对评选的意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427—3530966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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