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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教育局

一、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群团工作。按分工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区属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系统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负责深化全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全区的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区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九)负责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十)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幼儿园及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国际化建设工作,监督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任务。

(十二)负责推进落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各类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班子(党组)成员:

薄小芳   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王  军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  丽   教育局党组成员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  波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乃通   教育局副局长

三、办公地址:大洼区大洼街道泰山中路426号

四、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

五、办公电话:0427-35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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