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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文明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致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的倡议书

2017年,凝聚着全市人民的心血和汗水,盘锦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文明城市创建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出一份力、添一份光。为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做城市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从自我做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活动,自觉抵制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遵纪守法、知礼向善,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文明的生活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和谐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

做城市文明的维护者和监督者。自觉爱护市政设施和市容环境,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保持庭院清洁和楼道整洁,积极参与社区、小区组织的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巩固卫生城市建设成果,爱护花草树木,主动承担环境卫生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监督和制止损坏公物行为。

做城市文明的推动者和创造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抵制闯红灯、抢占道路、无秩序停靠车辆、行人乱穿道路等不良交通行为。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人员聚集场所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打喷嚏咳嗽掩口鼻;遛狗要牵狗绳;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文明用餐,拒绝餐饮浪费,倡导使用公筷公勺。

做城市文明的志愿者和服务者。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和社区、学校组织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主动参与敬老、爱幼、帮弱、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积极参与到清洁环境卫生、文明交通引导、社会秩序维护、基层文化建设等志愿服务之中。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大力弘扬“我在大洼、我爱大洼、我为大洼”的主人翁精神,用我们的辛勤和奉献、热情和微笑,为塑造文明大洼、幸福大洼汇聚力量,尽己所能做出应有贡献!



盘锦市大洼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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