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14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确保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质量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和使用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经营、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随货同行票据是否规范,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说明书和《医疗器械冷链运输管理指南》的要求,贮存检测试剂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等。

我市共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销售单位1家、使用单位7家。经全面检查,经营企业购进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资质合法,能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标识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使用单位购进渠道合法,管理规范,能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职责,并严格按要求贮存和使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管,督促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购进、存储和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全市人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安全。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