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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26 浏览次数:619

根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大洼区新兴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大洼区田家街道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0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7-3530808 

传   真:0427-3530808

电子邮箱: dwhb6780418@163.com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新华路9号

邮    编:124200

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大洼区新兴镇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

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大洼区新兴镇坨子里村

关于大洼区新兴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大环审[2021]10号

2021年3月25日

2

大洼区田家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

大洼区田家街道

关于大洼区田家街道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大环审[2021]11号

2021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