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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21年3月19日 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洼区新兴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大洼区田家街道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7-3530808 

传    真:0427-3530808

电子邮箱: dwhb6780421@1163.com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新华路9号

邮    编:124200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1

大洼区新兴镇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

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大洼区新兴镇坨子里村

连续

暗管明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

大洼区田家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

大洼区田家街道

连续

暗管明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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