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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大洼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扣《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统筹谋划、积极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提高全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省委《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施行后,于2020年1月3日召开了区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区委常委会议,听取《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二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印发《实施细则》至各镇街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将《实施细则》列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着力打造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0年,我区以深化改革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围绕“重强抓”重点项目,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确保重点指标、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实到位。三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定《关于营造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法治环境的意见》、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四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五是在全区范围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7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

(三)坚持科学依法决策

2020年,我区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一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系统清理与机构改革、民生经济、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开放政策等内容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查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共117件,坚决废止或修改不适应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规定。二是持续深化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调整完善22个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权利运行督察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建立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公平竞争审査制度。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并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优化复议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截至目前,共接待复议申请及咨询20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组建3个律师团队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并为我区11家单位指派律所提供法律服务。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保存制度,依法保存决策过程中的资料信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完成30家单位,1580项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审核全区10家单位176项涉企职能。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全区22个部门,66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发放,按照“统一考试教材、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放执法证件”的模式,实行持证上岗,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的整体提升。

(五)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极端个人事件的机制和能力。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公证等便民优势。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对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962件,调解成功962件,涉及金额45.9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按照省市关于“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的要求,为畅通百姓的诉求表达渠道,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不上交,现全部完成全区188个行政村 、社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全面启动。三是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快“三台”融通,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站式”服务实战化。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政务便民平台联网并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被市委、市政府确定服务民生典型全市推广。截至目前,办理民生类法律援助案件30件,办理刑事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304件,认罪认罚律师见证80件。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区政府把《民法典》作为全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党员干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带头维护民法典权威,带头依照民法典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及讲座50余场,印制发放民法典法治宣传资料共计50000余册,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五是推进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法治活动室等阵地宣传,营造了比较浓厚的法治氛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家,申报市级法治示范村一家,全区村级普法阵地覆盖率100%。

(六)认真完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

年初以来,我区按照省、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一是结合大洼区实际,认真研究确定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内容。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大洼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区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2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二是认真组织申报。对我区创建材料逐项进行整理审核,完成了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区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自评报告。2个创建项目已通过市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初审评议,并向省依法治省委员会进行了申报推荐。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依法执法意识树得不牢,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不够严格。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制度、规则、信用意识还不强,能力不够。习惯于老思维、老套路、老办法,以行政手段和行政命令代替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还不高。

三是行政执法行为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中,执法的有效性还不高,执法不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缺乏行业自律意识,不尊法不守法、不讲诚信仍有出现,损害政府公信力。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区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强化统筹推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继续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作为今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南和准则,对照指标分解确定责任单位,摸清短板分布,找准问题症结,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以健全决策机制为抓手,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努力使各项政策符合工作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不依法决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对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要坚决整治,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加大对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努力建设一支本领高强、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四)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全面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努力实现“不多跑一次”。进一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五)以矛盾纠纷化解为抓手,推进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加强 “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把调解、和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促进各类调解组织、仲裁机构有效运行,推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到实处。

(六)以宣传教育为重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我区明年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让法律成为人民群众的真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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