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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耀能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玻璃微珠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2月28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盘锦耀能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玻璃微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日(5日)。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邮  编  :124200

项目名称:盘锦耀能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玻璃微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霍家村老珍珠岩厂院内

建设单位:盘锦耀能工贸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山东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概况:盘锦耀能工贸有限公司决定投资49万元,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霍家村老珍珠岩厂院内建设年产4万吨玻璃微珠生产项目,拟建成4条玻璃微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等,项目年产玻璃微珠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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