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蒙杰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034号《关于在东湖公园西门建通行便道的建议》已收悉。我集团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对“东湖公园西门建通行便道建议的提案”内容,大洼区城建集团高度重视,并将此提案内容汇报上级部门国资局。因大洼区城市建设集团为施工企业,现已将此提案内容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等待行业主管部门论证结果。
盘锦市大洼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