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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6号——《关于慎用远光灯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215

尊敬的冯素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慎用远光灯的建议已收悉。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及时就您提出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下面我们就如何做好这项工作,作如下答复:

对于驾驶员随意使用远光灯这一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已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滚动字幕、悬挂标语等方式对驾驶员开展宣传力度。最重要的是需要驾驶员加大自身修养,正确使用远光灯,摒弃这一陋习。对于给予违规使用远光灯驾驶员处罚,目前省内还没有先例,且不好固定违规使用远光灯证据。

冯素文代表,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建议。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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