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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55号--《关于对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364

收悉区人大代表李雨田“关于对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的建议”后,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责成专门工作人员组成代表联络组,针对建议内容,着手开展调查了解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答复意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法院及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能力,以规范促公信、以公开促公信、以廉明促公信、以效能促公信,先后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全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并连续三年荣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具体措施

(一)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规范诉讼服务工作。区法院充分发挥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诉前调解、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协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检察官工作室、警务工作室,为当事人咨询法律、检察官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便利。二是规范法官履职行为。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三是规范执行行为。区法院加强执行流程节点管理,严格执行办案期限;建立“一案一账户”的执行案款归集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与发放;依法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执行攻坚,执行效果显著提升,2019年,在全省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评中排名第二位。四是规范涉诉信访工作。区法院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人大、纪检、信访等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代理律师、承办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讨论案情,给信访案件“把脉”,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代。

(二)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

1.推进平台建设,优化司法服务。区法院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环境,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2020年以来,我院共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2951件,在网络上直播庭审的案件724件。

2.延伸公开功能,拓展公开效果。区法院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判、执行及全面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建议,上半年,共邀请人大代表参观法院、见证案件执行活动2次。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司法效能

1.立足岗位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区法院针对法官业务能力基础薄弱的实际,广泛开展理论学习、庭审观摩、文书评比、以案施教、岗位练兵、办案标兵评比等活动,着重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制作裁判文书的业务技能以及应对、处置复杂局面、战胜困难、迎接挑战的工作能力。2018年以来,区法院共开展各项培训百余次,参加人数百余人,实现了多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的培训目标。

2.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服务水平。区法院常态化开展“法官送法”活动,组织法官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积极为民服务。2020年,区法院走进西安镇洼边子村,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走进东三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专题法律讲座等方式帮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大洼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四)强化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1.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建设。区法院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长期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 

2.严抓整改落实,压实“两个责任”。一是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主动承担、主动负责、主动工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视反馈各项意见及区委的部署落地落实。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警示教育等活动,严肃工作纪律,整顿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挺纪在前,依规惩处违法办案行为。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法院在提升司法公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面临一些困难。

(一)公开力度仍有待加强

公开范围相对狭窄,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在工作实践中,司法公开偏重审判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对审判管理工作以及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管理活动的审务信息,如案件进展情况、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意见等公开的甚少。另外,存在设施装备不够健全,设备损毁维护、网络软件更新等方面存有技术障碍,电子档案尚未建立,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不够经常等问题。

(二)司法环境仍有待改善

部分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苛求客观事实,忽略法律真实,对现行证据制度不能理解,因而对法官、对判决结果产生质疑。另外,信访者大多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采取到区里、市里、省里,甚至进京上访,期望通过各种途径给法院施加压力,以满足其根本无法达到的无理要求。

(三)队伍建设仍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个别法官不认真系统学习,对法律精髓理解不深,业务素质不高,有的裁判文书的认证说理不严密,缺少逻辑性,导致当事人认同感不强,影响了审判的社会效果,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另外,个别法官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司法作风不正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四、下步工作安排

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加大公开力度,促进公平正义

一是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证人保护、有碍法官人身安全等特殊情况不予公开外,其他有关案卷信息、司法统计数据、重要研究成果等应及时、全面地公开。二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有机融合,制作电子数据档案,以便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都能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三是不断丰富社会参与司法的形式。常态化开展“六个一”活动,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之间的定期交流沟通制度,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四是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改革。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统筹协调、联动共进,通过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将审判重心转向以庭审为中心的事实认定模式的重建,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事实认定环节中的作用。

(二)改善执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媒体定期发布法律知识、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及执行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院裁判、尊重法院执行、主动履行裁判义务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力度。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对无理缠访或以上访为借口提出无理要求的,以及严重影响法院审判工作秩序的,坚持予以打击,让无理缠诉的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约束,教育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投身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注重文书写作培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注重庭审行为规范及执行工作规范,在现有教育培训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新颁法律专题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四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有针对地开展思想、纪律和作风整顿,集中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六难三案”等问题,用铁的纪律规范干警的业内外行为,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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