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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11号--《关于实现乡村振兴提升西安园区形象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225

张忠生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号“关于实现乡村振兴提升西安园区形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西安镇2002年就已拥有辽宁省政府批准的“西安现代农业园区”,2003年大洼县政府批准在“西安现代农业园区”内设立辽河三角洲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区。我镇邀请辽宁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园区进行了重新规划,更名“西安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总面积6765.76亩。园区内现有企业2家: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盘宝食品有限公司。

目前建设完成2657.76亩,园区初具规模,实现通水,通路,通电,电信、污水管网“五通一平”。下步,政府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招商项目开工落地,逐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西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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