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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对水稻机收实施控茬收割

日前,大洼区根据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机收割控茬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向农机营机户及广大承包户下发了《关于水稻机收实施控茬收割的通告》,严格控制全区水稻机收割控茬和秸秆标准,规范机械化收割作业市场。
  留茬标准。凡在大洼区域内进行水稻机械化收割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水稻控茬必须低于15厘米,参加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秸秆还田部分必须切段均匀抛撒,每段长度不超过10厘米。对秸秆需“二次利用”的承包户必须经村委会审批后,可以放铺不切碎,但要及时运输。
  登记备案。无论是本地区的还是跨区作业的收割机,凡在大洼区开展机收作业的,必须到村委会登记备案,明确控茬目标,且保持作业后公路路面清洁。
  承诺作业。营机户和承包户要承诺保证控茬收割、秸秆还田离田、无焚烧行为,不污染环境和道路,并与村委会签订承诺书。
  强化问责。广大营机户和承包户要严格遵守《通告》规定,确保秸秆留茬高度,不按规定作业的,责令二次作业处理,对处理不到位的,将禁止在大洼区域内作业。要积极响应大洼区政府机收控茬、禁止焚烧秸秆的工作部署,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如有违反,必追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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