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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06月28日抽取的不合格口碟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30 浏览次数:174

在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大洼区韩未大宝烤肉火锅店,现将不合格口碟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洼区韩未大宝烤肉火锅店使用的口碟,口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本磺酸钠计),计量单位mg/100cm²,标准要求是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0.014,高出国家标准0.014mg/100cm²。 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要求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洼区韩未大宝烤肉火锅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饭店立即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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