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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161

2019年大洼区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绩效监控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局内相关预算管理室和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报送项目绩效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二)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2019年会同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相关人员赴绩效管理工作先进的其他市进行现场学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论、操作实务和先进市县的工作经验。通过培训,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这为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智力保障。

(三)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二是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2019年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

一是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绩效理念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的理念还没有彻底根除。一些部门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使用资金效益与己责任不大,因此对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缺少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评价指标,导致很多项目的评价工作缺少科学性和理论依据。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占区级项目总量和财政支出比重还不高,绩效评价的覆盖面还不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部门还停留在制度建设的层面,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区直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的财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思路

(一)逐步扩大绩效评价工作面

2019年,我区将逐步扩大绩效评价项目的范围和数量,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项目选取的针对性,重点选取关乎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工作。

(二)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部门和中介机构参与绩效测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分业务知识,让预算绩效管理渗透进单位各项资金中,树立意识,让资金达到最大化的作用。

(四)加强措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培育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主动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机构人员。要完善机构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增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四是继续单独安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保障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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