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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工作 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15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7 浏览次数:211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按照《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工作的通知》(盘政办公开〔2020〕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文件送交责任单位: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是送交主动公开文件的责任单位。由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由牵头主办单位为送交责任单位。

第二部分,文件送交范围:各责任单位应主动送交本单位制作或保存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或涉密文件,不在送交范围。主动公开文件修改、废止时,责任单位应及时送交修改后的文件及修改、废止文件目录。

第三部分,文件送交方式: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向区政府办公室送交上月生成的主动公开文件纸质文本原件及修改、废止文件目录。责任单位上月未生成主动公开文件,可采取邮件方式报送《主动公开文件送交明细表》,相关数据填“0”。

第四部分,监督与保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办理送交的具体事宜;区档案馆要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公开文件的接收、整理工作,向公众提供查阅服务;区政府办公室将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



原文:大政办发〔2020〕15号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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