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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 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从大洼区司法局了解到,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盘锦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单位。

近年来,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服务模式,通过“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全面整合我区“3452148”和中国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解答百姓热线法律问题咨询,实现信息共享,服务联动,真正让百姓看得见、打得通、问得准、用得到。同时,秉承“信息多连通,百姓少奔波”的原则,积极与区网格管理中心通力合作,全面创建公共法律服务视频网络平台,打通全区18个镇街、189个自然村线上服务职能,最大程度满足基层百姓“人不出村就能解决法律问题”的便民法律需求,让公共法律服务走进百姓身边,驻到百姓心里,彻底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扩大援助范围,2018年起,陆续在大洼区人民法院、妇联、残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全区13家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定时派驻律师“坐班服务”,为百姓及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同时,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积极深入企业,针对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等法律问题,面对面做解答,减轻企业涉法涉诉压力,着力打造“温暖法援”法律服务品牌,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全方位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三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和办理各类法律援助337件,无一例投诉,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开展法律咨询3250余次、代书364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多次被省、市、区评为“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受到党和政府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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