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关于盘锦民盛石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沥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次数:7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6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盘锦民盛石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沥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4200

项目名称:盘锦民盛石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沥青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

建设单位:盘锦民盛石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盘锦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名称:关于盘锦民盛石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沥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大环审[2020] 3号

审批日期:2020年 3月6日

项目概况:项目扩建后,新建的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及配套储运设施用于生产改性沥青,改性沥青生产规模为1.5万t/a;现有沥青储运设施经扩建后用于沥青周转销售,扩建后沥青储运总容积为48000m3,最大仓储量为43200t,年周转次数为1.04。

环评全本公示网站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