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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西安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次数:7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6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西安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4200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西安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高坎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名称: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西安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大环审[2020] 5号

审批日期:2020年 3月6日

项目概况:加油区1个,储罐区1个,卸油油气回收系统2套,加油油气回收系统4套,站房一个。年零售石油800吨,其中企业700吨,柴油100吨。

环评全本公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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