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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镇制定战“疫”防控工作标准40条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农村实际,平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制定了《平安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40条》,对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有力指导。

一、人员管控方面

1.全镇所有干部必须到所包村参与每日防控滚动排查工作。各村按人口成立2-10个排查组,负责设卡、隔离、排查、巡逻等工作,每组由党员干部带队,执勤期间不得出现空岗。

2.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每天上岗和换岗前测量体温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

3.每个自然村(屯)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路障,路障前设置“禁止入村”标识,严看死守,确保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

4.每个进村口严格执行人员及车辆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测量体温。本村村民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外出(看病、买药者由村医出具手续),如不配合,立即报告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5.开展对本村外来人员,特别是近期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的人员的动态摸排,发动村民群防群控。建立外来人员台帐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

6.关停各村老年协会、宴会大厅、棋牌室、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7.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举办红白喜事的,规格一律从简,同时须经村两委同意后报镇备案。

8.上班途中要正确佩戴口罩(推荐使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

9.进入办公楼前要在指定区域(铺设脚垫、定时喷洒有效氯含量500mg/L以上的 84消毒液)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洗手后方可入室工作。

10.要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2人以上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勤通风。每日建议通风3次。

11.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前先做好登记,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近期外出史和患者接触史,了解近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以下方可入楼。

12.参加会议要佩戴标准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开会人员原则上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结束后须对场地及茶具用品进行消毒。

13.停止集体就餐,分时段、分餐配送,专人领取,就餐地点应分散,吃饭前的最后一刻方可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就餐说话、扎堆就餐。

二、人员隔离方面

14.对居家隔离人员,做好规范隔离防控。按一户一组的配比,进行24小时值守,每组不少于4人。

15.对隔离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后,村医对其进行14天的电话随访,每天早晚2次测量体温,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并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16.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毒1次。

17.隔离期限为14天,如无异常,期满后经村医确认后上报,继续跟踪7-10天方可解除隔离。

18.各村要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

19.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镇防疫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

20.各村村民必须在家留守,尽量少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21.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

三、废弃口罩处置方面

22.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分类投放。普通村民废弃口罩须密封装袋后,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须密封装袋后,就地焚烧。

四、环境整治方面

23.严格落实垃圾运输密闭化管理,并进行消毒,专车运输至镇指定地点进行专门处置,专用运输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废弃口罩投放点日投日清。

24.各村要加强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消除病毒滋生环境。每天2次对村内主干道、村委会、人员密集处及医学观察处集中消毒。

25.各村对垃圾投放点做好消毒工作,每天进行2次消毒。

五、企业开复工管理方面

26.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酌情考虑开工时间,尽量延时开工。如不能延时开工,请做好疫情防护相关工作,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7.企业复工前,排查好用工是否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接触人员,或近期到疫情严重区域出差旅游人员,如有此类人员,请及时上报所在村或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

28.按照市防指1号令要求推迟域外休假员工返厂时间,安排带薪休假;对域外特别是疫情地区已返厂员工认真开展排查,按照有关要求与属地沟通,并自觉做好隔离观察。隔离14天,每天2次测试体温,无病情反应后方可上岗,厂内职工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做好体温测试和车间消毒。

29.企业门前设置警示牌和消毒设施,做好人员消毒、体温测试登记,对来厂外地车辆要严格监管,建立台帐,填写好登记表并随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30.做好企业消毒和生产环境保护,要定期对厂区内部进行消毒灭菌,特别是生产车间总控室、调度室等人员较为密集、出入频繁部位消毒,净化环境。

31.企业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出现紧急情况及时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复工前需通过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运行监管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32.经镇安全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定期对企业开工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律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运行。

六、医护人员方面

33.优先保证医护人员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确保医护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4.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要对村医做好疫情防控培训,规范疫情防控流程。

35.医护人员及村医在做好外来人员体温监测和消杀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自我保护,防止交叉感染。

七、宣传动员方面

36.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广播、微信群、宣传单、横幅等各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

37.各村要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

38.干部、群众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不要随意转发各种媒体发布的信息或未经权威考证的信息。

39.各村党员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加入疫情防控队伍中;各村要积极宣传,吸纳符合条件的村内志愿者自愿加入防控队伍,同时发挥镇党员“安心”志愿者服务队作用,鼓励群众群防群治。

八、组织纪律方面

40.由镇督查督导组对全镇干部疫情防控期间在岗情况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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