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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帅乡工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公示材料

东风镇人民政府委托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盘锦帅乡工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拟上报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等规定现将总体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2月3日 至2020年3月3日(共30天)

一、规划主要内容

盘锦帅乡工业园位于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西部。本次规划范围为在现状盘锦帅乡工业园的基础上向北扩容至霍田路,新增部分工业及仓储用地,相关公用设施亦作配套扩容。

本次规划范围南起北排总干,北至霍田公路,东至上二路,西至新开总干,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34.1公顷。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0年。

本次规划确定盘锦帅乡工业园的功能定位以三类工业为主,重点发展精细化工、船舶燃料等相关产业,形成规模效应,集中打造化工优势产业集群,在周边地区形成强势竞争力。此外,在工业园区中结合发展油品储运交易、机械装备制造等产业,满足园区及周边地区的发展需求及环境要求。

盘锦帅乡工业园规划形成以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及船舶燃料产业集群并行的双主导产业,并围绕主导产业集群形成成品油储运交易基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保障中心三个支持性产业组团,目标成为盘锦市域东部的化工类产业高地。

规划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总面积为331公顷,大部分为三类工业用地,并于园区东部集中少量二类工业用地。于规划范围北部集中布置部分三类仓储用地,为日后搭建油品储运交易平台提供土地基础。仓储用地总面积136.6公顷。

园区内道路分为主干道、支路、便道三级系统,形成方格网路网格局。园区以北沿(霍田路)、南沿以及中部的四条东西向道路作为对外交通联系主要道路,其中三条道路向西连接至盘锦市东外环,一条道路向东连接至沈西工业大道。园区内部通过南北向的中心主干路联系各组团。

二、附注:

1、总体规划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至东风镇人民政府反应。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风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东风镇人民政府办公地点:大洼区东风镇新民街26号            

联系电话:0427—6842067       邮编:124205

3、申请单位:东风镇人民政府

4、设计单位: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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