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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酒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449

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大洼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大洼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局系统中开展了食品安全建设年酒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建设年酒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印发了《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洼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市监发〔2019〕30号),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任务,规定了工作进度,并将任务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以酒类批发单位、酒类销售单位、酒吧、KTV、饭店等为重点对象,着重检查和规范进货查验记录、虚假标签标注、假冒酿造、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及超范围经营保健酒、自泡药酒等问题。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近10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0台次,检查酒类批发单位2家、酒类销售单位2123家、饭店餐饮服务单位1567户。证照齐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酒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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