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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19〕62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1088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业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辽交办〔2019〕17号)文件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农村公路推行“路长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构建路网结构优化、体制机制顺畅、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优美、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体系。现结合全区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区所有农村公路的“路长制”工作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公路建设管理新模式,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大洼提供交通支撑。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路是指全区范围内已列入农村公路数据


库里程的县道、乡道、村道。到2019年底前,建立“路长制”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到2020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路长制管理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农村公路实现“建设推进顺畅、管理落实到位、养护全面加强、运营便捷高效”,达到“畅、安、舒、美”,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组织架构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总路长、区域路长、镇域路长和村域路长四级管理体系。总路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区域路长由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区长担任,区域副路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管大队大队长担任;镇域路长由镇政府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镇域副路长由分管交通运输的副镇长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村域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或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

成立大洼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王超任组长,副区长李猛和副区长、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局长杨玉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及区宣传、督查、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湿、文旅、应急、综合执法、智慧城市运管中心、交管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建立区、镇(街道)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四、管理模式

(一)网格化管理。 把“路长制”嵌入我区的社会管理体系中,把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全社会的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对农村公路实行网格化管理,使社会管理的网格员成为农村公路的管理员。明确每条公路的管理责任人,在路长的领导下开展“管护”工作,形成农村公路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格局,提升农村公路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信息化处理。充分利用我区智慧城市管理优势,依托智慧城市运行中心覆盖全社会的信息平台,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到全区各级智慧平台,实行全面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监控智能终端,对主要路段、敏感路段实现实时监控,随时把发现的问题即时上传给所辖的智慧管理平台,各级运行中心快速下达指令,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形成高效快捷的智慧管理新办法,要建立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电子档案,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提升农村公路管理精准化水平。

(三)机制化治理。建立完善以市级为统筹指导,以区为主体,以镇(街道)、村(社区)为依托的“路长制”四级联动治理新机制。区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主体化责任,落实“路长制”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域内“路长制”工作;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信息化的要求,把“路长制”工作具体化,实行责任制,确保所有的农村公路都在管理之中。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确保科学高效的利用各类规划资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结合周边地理环境,根据道路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标准与结构。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协调、动员沿线百姓,有效解决拆迁占问题,做好路基改造工作。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服务交通强国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认真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优化整合区公路管理机构,明确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镇街机构,建立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把农村公路管理和社会管理网格化结合起来,使社会管理的网格员成为农村公路管理员,确保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鼓励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2.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路政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队伍“管养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及时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建立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镇(街道)积极配合的农村公路治超机制,合理规划并加快在乡道、村道设立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3.加大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推进“退路进场”,保证公路通行安全。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有效利用农村公路养护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区、镇两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及时跟进小修保养,确保县道技术状况保持良好,乡、村道技术状况逐年提升。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对农村公路危桥及时实施改造。加强对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补充完善村道安防工程项目库,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制定完善“巡查、上报、处理、反馈”的养护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养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病害及时处治,积极组织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及时做好防汛及除雪防滑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以城乡百姓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镇、村两级公交场站建设,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及候车环境,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科学、合理规划镇村公交运营线路,力争串联所有的建制村、自然屯。因地制宜加宽改造部分村道,改善公交车通行条件。提升邮政运输和物流服务质量,加强快递企业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让城乡百姓充分享受到公交都市建设带来的便利,让便农惠农政策落地开花。

六、职责分工

(一)总路长职责

总路长是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村公路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组织研究确定“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要政策制度,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组织健全完善区、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将人员和机构运行经费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组织审定全域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重大问题,督导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二)区域路长职责

具体组织建立健全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模式和机制,建立健全养护巡查、除雪防汛等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处理县级公路有关问题,督导考核镇域路长履职情况。

(三)镇域路长职责

负责本辖区乡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根据养护管理工作需要,配齐管理和养护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路长工作部署,具体落实本镇(街道)乡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和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研究、协调、处理本辖区乡村公路有关问题,督导考核村域路长履职情况。

(四)村域路长职责

负责组织建立农村公路议事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路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五)相关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路长制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查路长制落实情况和问题办理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按职能负责农村公路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等。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各类公路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加大对公路运输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等。

区财政局:负责交通运输发展所需的资金保障,将“路长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监督资金使用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按建设用地管理的公路项目用地组织、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等。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所需住建部门审批审核的要件编制、报(审)批工作;场镇、新村聚居点规划和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农村公路建控区申请建房审批的控制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规划编制,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安全、执法行业监管工作等。

区水利局: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防洪灌溉能力,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特色基地规划建设与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的对接,打造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产业;负责教育、引导群众不在农村公路上打谷晒粮,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和安全;做好农田规划,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路田分家工作。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将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起来,负责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农村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围绕农村公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旅游示范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等。

区应急局:负责指挥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公路沿线骑路市场整治工作。

区智慧城市运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级道路智能监控系统进行联网,进一步完善农村监控智能终端,形成覆盖全社会的高效快捷的信息管理平台。

区规划发展中心: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把关工作。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管大队:负责加强农村公路监控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查处、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公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农村公路建设使用林地勘察设计及报(审)批工作;加强农村公路两侧林地管理,依法查处乱砍滥伐行道树及林木行为。

    七、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一)巡查:总路长、区域路长、镇域路长、村域路长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制”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通报:“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所有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路长制实施办法,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工作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二)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开展“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总路长考核区域路长,区域路长考核镇域路长,镇域路长考核村域路长,一级考核一级,确保工作抓出实效。并严格按照养护方案对各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相应核减养护投资。

(三)加强公告宣传。在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区域路长”、“镇域路长”、“村域路长”名单,各镇街负责在主要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镇(街道)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 路长制”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盘锦市大洼区县级公路“路长制”责任分工明细表

3.盘锦市大洼区县级公路“路长制”公示牌样式

 

 

 

 

附件1:

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 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超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  猛   区政府副区长

杨玉楼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局长

成  员:刘忠岩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高德忠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薛  强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付  铁   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局长

何玉忠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局长

董礼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百昌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栾作刚   区水利局局长

秦春芝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邵宝东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洪儒   区应急局局长

孙大庆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福龙   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区林业和湿

地保护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金野   区智慧城市运管中心主任

杨荣程   区规划发展中心主任

焦万翱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一夫   田庄台镇镇长

王  宝   西安镇镇长

熊跃发   东风镇镇长

李洪彬   新开镇镇长

郑永安   新立镇镇长

徐忠良   唐家镇镇长

刘  纯   新兴镇镇长

戴  群   清水镇镇长

陈  卓   赵圈河镇镇长

孙贺滨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利明   大洼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景月   王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守成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立君   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宝旺   平安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张百昌(兼)。


附件2:

盘锦市大洼区县级公路“路长制”责任分工明细表


附件3:

盘锦市大洼区县级公路“路长制”公示牌样式


大洼区县级公路“路长制”公示牌

路线名称:唐海线(K0+000-K29+000)  路线编码:XB01

路长:李猛    副路长:张百昌

警务路长:焦万翱

巡查路长:张进学

养护责任人:张正

工作职责:维护路产路权,处置超限运输,保持路面整洁、路基平整、路肩整齐、边坡稳定,边沟畅通、路域范围内无堆占、桥涵及防护等设施完好

监督电话:0427-6862518    路政举报电话:12328


文件解读: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62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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