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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委发〔2019〕16号 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次数:79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期间,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盘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安委发[2019]16号)要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实现一个“不发生”和四个“百分之百”: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改率100%,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率100%,7类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率100%,有关单位负责人约谈率100%。

二、组织领导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可玉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卫兵、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洪儒,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各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广电、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幼儿园、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洗浴场所等13类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未整改的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办发[2019]41号)要求,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 文旅广电、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要求,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工信、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应急厅等5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督机制。

4.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1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

5. 住建、商务、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加强“三田”火灾防控。根据辖区冬季火灾特点,属地镇街要对苇场冬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约谈,确保苇场严格落实冬季火灾防控举措。在护苇防火戒严期间,由苇场负责消除过境公路两侧的芦苇和杂草,严格检查进出苇田车辆的防火帽和灭火器。必须按照规定打出防火道,防止因生产设施、居民住宅、塘铺跑火、漏火、飞火引起火灾。

(四)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信、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五)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高危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居民尤其是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镇街、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六)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各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镇街组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公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国、省、市、区“两会”期间,各镇街、各部门要分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步骤及措施  

从即日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1.科学研判预警。消防救援机构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冬春期间,提请区政府研判一次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2.集中培训发动。各相关部门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理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办法。

3.组织单位自查。各相关部门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列管的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书面备案。

4.严格执法检查。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各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开展排查工作,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5.重点约谈推进。区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街道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约谈列管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6.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托96119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二)各相关部门: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广电、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照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各司其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监督执法、组织协调工作,为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街、部门给予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信息报送。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按时报送如下材料:

1.各镇街、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及联络员名单(姓名、职位和电话)于12月3日前报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

2.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的每月25日,各镇街、各部门要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24日前上报附件中的三个报表

以上材料均发至邮箱2011336287@qq.com。

联系人:杨旭 1590427****  0427-2684170


附件:1.全区约谈培训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区有关部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3.社会单位自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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