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 类别 |
执法 主体 |
承办 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 据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 法规 |
地方 性法规 |
部委 规章 |
政府 规章 |
规范 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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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令,2016年2月6日修正)第八条 【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
【规章】《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 第四条 第十六条 |
公民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主席令第八十二号,2006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第十三条 第九十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二十号) 第十二条 第十五条 第三十二条 |
【行政法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订) 第三条 第四条 |
公民、法人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 | 广告发布登记 (市属媒体)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广告股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 | 【规章】《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 第三条 |
公民、法人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 第十条 |
【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4号令修改 2019年8月8日公布)第三条 | 公民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十三条 |
【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第四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五条 | 公民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6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第二十五条 | 公民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7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公民、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8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五条 |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 附件: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目录(348项) 三十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2项) (二)下放市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2项。 1.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省管部分) |
公民、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9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五条 |
【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15年8月31日发布) 第七条 |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0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1 | 对违反《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0号,2006年7月4日修正) 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 | 对违反《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2003年7月18日颁布)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 | 对违反《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3号,2003年1月14日颁布,总局196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 | 对违反《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2005年4月22日颁布)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七条 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 | 对违反《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范性文件】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国发[1986]42号)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 | 对违反《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2006年1月13日修正)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颁布)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9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7月9日颁布)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二条 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76号令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1 | 对违反《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2007年8月27颁布)第三十五第至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2 | 对违反《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2008年8月27日颁布)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3 | 对违反 《辽宁省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辽宁省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2004年9月2日修正) 第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 2016年2月6日施行)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5 | 对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2009年7月3日颁布)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6 | 对违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3号,2004年6月23日颁布 根据2015年3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条 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8 | 对违反《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2010年9月17日颁布)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29 | 对违反《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2015年8月25日公布)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0 | 对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1990年4月6日颁布)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2 | 对违反《辽宁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9月26日修正)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3 | 对违反《辽宁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根据2014年1月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3次修正。)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施行。) 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5 | 对违反《辽宁省农业标准化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农业标准化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7号 2002年6月3日颁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6 | 对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2005年5月30日颁布)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发布,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一条至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39 | 对违反《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年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发布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六条 第九条至第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6年6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4号发布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总局令第19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1 | 对违反《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1999年3月12日颁布)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2 | 对违反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自2002年4月19日颁布)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3 | 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5号,2002年12月31日颁布,总局令第19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4 | 对违反《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2003年10月15日颁布 总局196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至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5 | 对违反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5月30日颁布)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6 | 对违反 《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2011年11月24日修正)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7 | 对违反《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1号,1995年7月5日颁布)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8 | 对违反《辽宁省用水计量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辽宁省用水计量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自2009年3月18日颁布)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49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颁布)第七十四条至第九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0 | 对违反《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规章】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2009年7月3日颁布)第四十四至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1 | 对违反《辽宁省工业锅炉节能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规章】 《辽宁省工业锅炉节能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2010年1月17日颁布)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2 | 对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规章】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4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公布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3 | 对违反《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规章】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2006年12月29日颁布)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4 | 对违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规章】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5 | 对违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6 | 对违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15年12月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7 | 对违反《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至三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8 | 对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1月7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37号修改)第五十三条至第六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59 | 对违反《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2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1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百二十二条至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三十条至第一百三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1 | 对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年7月26日颁布)第三条至第九条 第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2 | 对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年10月9日颁布)第五十四条至第六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3 | 对违反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十七号令,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4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年10月22日修正)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5 | 对违反《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6 | 对违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十六号令,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为的处罚(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七十二条至第八十五条 | 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6年2月6日颁布)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八条 第七十五条 | 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69 | 对违反 《反兴奋剂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1月8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0 | 对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行政法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六十六条至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四条至第八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1 | 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行政法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四十条 第四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2 | 对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行政法规】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 根据2016年4月23日 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 第七十条 | 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3 | 对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2007年1月31日颁布)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二条 | 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4 | 对违反《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2004年7月20日颁布)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
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5 | 对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2011年05月04日颁布)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 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6 | 对违反《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法规】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7 | 对违反《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2006年11月14日颁布)第三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8 |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2017年5月4日修正)第六十三条至第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79 | 对违反《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 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1 | 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2 | 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五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二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 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5 | 对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28号,2012年11月9日修正)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6 | 对违反《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1999年6月23日颁布)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7 | 对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令,2016年2月6日修正)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8 | 对违反《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2008年12月31日颁布)第二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89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0 | 对违反《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2019年8月8日修正)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颁布)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2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四十一条、四十本条、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1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3 | 对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 第68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5 | 对违反《旅行社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2017年3月1日颁布)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6 | 对违反《网络购买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7 | 对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7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99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第五十条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八条 第六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0 | 对违反《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2011年11月24日修正)第十八条 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1 | 对违反《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1993年12月24日颁布)第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2 | 对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1993年10月5日颁布)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3 | 对违反《军服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军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47号,2009年1月13日颁布)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4 | 对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5 | 对经营者违反《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6 | 对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3号,2015年1月5日颁布)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8 | 对违反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2016年2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09 | 对违反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1998年12月3日修正)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0 | 对违反《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1 | 对违反《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1998年12月3日修正)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2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修正)第五十一条至七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3 | 对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2号,1996年7月13日颁布)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4 | 对违反《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号,2002年4月22日颁布)第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5 | 对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2002年2月4日颁布)第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6 | 对违反《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22号,2004年10月20日颁布) 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7 | 对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4年8月19日颁布)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8 | 对违反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6号,2003年4月17日颁布)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19 | 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7年3月1日公布)第四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0 | 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2010年7月30日修正)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1 | 对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2010年11月13日颁布)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2 |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7号令,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至第四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3 | 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颁布,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5 | 对违反《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05年5月28日颁布)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6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1996年9月30日颁布)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7 | 对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7日修正)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8 | 对违反《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1月8日修正) 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29 | 对违反《食盐专营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食盐专营办法 (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0 | 对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2007年2月6日颁布) 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2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2013年5月31日修正)第六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4 | 对违反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2011年3月19日修正)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5 | 对违反《电影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2001年12月12日修正) 第五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6 | 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4号,2011年3月19日修正) 第六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7 | 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8号,2013年7月18日修正)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8 | 对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2001年6月16日颁布) 第二十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39 | 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年8月23日颁布)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0 | 对违反《农药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2001年11月29日修正) 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1 | 对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8号,2006年9月12日颁布)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2 | 对违反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8号,2008年5月15日颁布)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3 | 对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17号,2006年10月12日颁布)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4 | 对经营者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2007年5月11日颁布)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5 | 对违反《辽宁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定》非法购入和销售普通汽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辽宁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2004年9月3日颁布)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非法购入、销售普通汽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6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颁布) 第五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7 | 对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8 | 对违反《种畜禽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2011年1月8日修正) 第二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49 |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011年3月2日修正)第八十条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0 | 对违反《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1 | 对违反《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3号,1999年10月7日颁布)第二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2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1999年12月28日颁布)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3 | 对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0年9月20日颁布) 第二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4 | 对违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2000年11月7日颁布) 第四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5 | 对违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354 号,2001年12月12日颁布)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6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颁布)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2003年5月18日颁布) 第六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8 |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0号,2014年1月26日颁布)第五十条至第五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59 | 对违反《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2年5月14日颁布) 第三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颁布)第五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1 | 对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2月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2 | 对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3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公布)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3 | 对违反《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2009年11月27日颁布)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九 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4 | 对违反《糖料管理暂行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02年6月28日颁布)第三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5 | 对违反《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2006年12月24日颁布) 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6 | 对违反《辽宁省果树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辽宁省果树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2004年6月27日修正)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7 | 对违反《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法规】 《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8 | 对违反《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部门规章】《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8号令,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69 | 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发布,2012年11月9日修正) 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0 | 对违反《辽宁省反窃电条例》生产、销售窃电专用器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反窃电条例》(2001 年 7 月27 日颁布) 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1 | 对违反 《辽宁省邮政条例》擅自经营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物品寄递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邮政条例》(2004年6月30日修正) 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2 | 对违反《退耕还林条例》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 第367号,2002年12月14日颁布) 第五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违反从业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颁布,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零七条二款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制造、销售仿真枪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修正) 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5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颁布)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6 | 对违反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2005年3月22日修正) 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7 | 对违反《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发布中介活动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2000年7月17日颁布) 第三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8 | 对违反《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1998年12月3日修正) 第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79 | 对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7年3月1日公布)第三十九条至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0 | 对违反《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87年10月30日颁布)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1 |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 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 第709号令修改)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2 |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发布施行)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3 | 对违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4 | 对违反《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1号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5 | 对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2号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6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7 | 对违反《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2012年7月27日修正)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90日,可延长30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七十条、第七十一条 | 农民合作社 | 90日,可延长31日,特别复杂的,部门负责人集体决定是否延期及延期时限 | 不收费 | ||||||
189 |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场所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百一十条 |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年7月26日颁布) 第十五条 【行政法规】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年10月9日颁布) 第四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0 | 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的封存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百零五条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公布) 第四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1 |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六十四条 |
【行政法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第六十条 【行政法规】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2005年3月24日颁布,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668号修订) 第四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2 | 对违反《食盐专营办法》行为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3 |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2017年5月4日修正) 第五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4 | 对未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标明专用标识的疫苗的封存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2005年3月24日颁布,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668号修订) 第六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5 |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颁布) 第六十一条 |
【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24日修正) 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6 |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7月9日颁布) 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7 | 对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违法行为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8 | 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1990年4月6日颁布)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199 | 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规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7号令公布,2009年7月3日颁布) 第三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200 | 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物品的查封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十八条第一款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颁布) 第六十二条 |
【行政法规】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2002年2月4日颁布)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22号,2004年10月20日颁布)第十条 【行政法规】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年8月23日颁布)第十四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7月9日颁布)第三十七条 【行政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 第68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2001年8月3日颁布) 第二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1日 | 不收费 | |||||
201 | 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物品的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十八条第一款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颁布) 第六十二条 |
【行政法规】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2002年2月4日颁布)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22号,2004年10月20日颁布)第十条 【行政法规】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年8月23日颁布)第十四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7月9日颁布)第三十七条 【行政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 第68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2001年8月3日颁布) 第二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202 | 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经营场所的查封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年8月23日颁布)第十四条 【行政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 第68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2001年6月13日颁布) 第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203 | 对营业执照的扣留、扣缴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第六十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204 | 对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资料、材料的扣押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年8月23日颁布)第十四条 【行政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 第68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205 | 对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资料、材料的查封 | 行政强制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年8月23日颁布)第十四条 【行政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 第68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可以延长30日 | 不收费 | ||||||
206 | 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股 | 【规章】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2015年8月25日公布) 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7 | 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股 | 【规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2009年7月3日颁布) 第三条、第三十七条 【规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号,2001年12月3日颁布)第十九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8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化计量股、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发布,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四条第二款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规章】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5号,2002年12月31日颁布)第三条 【规章】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2003年10月15日颁布)第三条 【规章】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自2002年4月19日颁布)第三条 【规章】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5月30日颁布)第三条 【规章】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6号,2004年8月10日颁布)第九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9 | 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化计量股、各市场所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二十条 | 【规章】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号,2007年12月29日修正) 第五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0 | 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化计量股、各市场所 | 【规章】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2005年6月7日颁布)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1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股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7月9日颁布) 第三十六条 | 【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 号,2014年4月21日颁布) 第四十三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2 | 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股 | 【规章】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2005年5月30日颁布) 第二十六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3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颁布) 第五十七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4 | 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股、各市场所 | 【规章】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2002年12月10日颁布) 第八条 |
【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下放权限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5 | 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股、各市场所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对企业属地监督管理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290号)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下放权限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6 | 对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广告股、各市场所 | 【规章】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4年11月30日颁布)第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7 | 辖区媒体广告监管权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广告股、各市场所 | 【法律】 《广告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8 | 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权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所 | 【规章】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1991年4月22日) 第六条 |
公民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9 | 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监管权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各市场所 | 【规章】 【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 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 第709号令修改) 第三条 |
【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下放权限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0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13号,1991年3月27日颁布) 第四十五条 |
【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10号) 第一条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1 | 对获证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权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流通股、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五条 第一百一十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2 | 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及发布质量公告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流通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八十七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3 | 医疗器械监督抽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批发、医疗器械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除外)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2017年5月4日修正) 第五十六条 |
【规范性文件】授权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4 | 食品安全检查(中央厨房除外)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餐饮股、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五条 、第一百一十条 | 【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2]197号) 第二条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5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考核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协调股 |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6 | 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六十三条 |
【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8月3日颁布) 第五十七条 |
【规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2004年1月2日颁布) 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规章】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2010年3月28日颁布)第三十四条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712号)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7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2007年3月13日颁布。2018年12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号令修改公布) 第二十六条 【规章】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卫生部令第65号,2009年4月7日颁布,2018年12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号令修改公布) ) 第二十二条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 第二条 第二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8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抽查检验检查(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规章】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第13号)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九条 |
【规范性文件】授权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9 | 药品监督抽验及发布质量公告检查(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除外)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械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六十四条 |
【规范性文件】授权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0 | 价格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 第五条 第三十三条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2012年7月27日修正) 第二条 第七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1 | 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各市场所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经济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工商发(2011)56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2 | 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十条 |
【规范性文件】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行〔2001)175号)第七条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奖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执法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颁发。 | 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3 | 对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各市场所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辽食安委发【2011】14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4 | 对模范执行价格法规和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举报、协助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的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 第三十八条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2012年7月27日修正) 第十六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5 | 对计量纠纷仲裁检定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化计量股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三条 |
【规章】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国家计量局 [87] 量局法字第373号,1987 年,12月10日颁布) 第五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6 | 对企业名称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股 | 【行政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28号,2012年11月9日修正) 第二十四条 | 【规章】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2004年6月14日修正)第四十二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7 | 动产抵押登记 |
行政确认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股 | 【规章】《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已于2019年3月1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20日起施行。 第二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8 | 餐饮服务提供者量化分级、分类确认 | 行政确认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餐饮股 | 【规章】《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年3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第四条 |
【规范性文件】《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 第四条 第二十五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9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股 | 【规章】《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2014年8月19日颁布)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十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40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股 | 【行政法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2010年11月10日颁布) 第六条、第三十一条 |
【规范性文件】授权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法人、其他组织 | 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 | 不收费 | |||||
241 | 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物品;检查生产经营场所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业务股室、各市场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修正)第六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2 | 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业务股室、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颁布,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七条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 第三十四条 |
【规章】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3 | 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业务股室、各市场所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十八条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百一十条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第三十四条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7月9日颁布) 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4 | 组织本级区域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5 | 依法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一十八条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颁布) 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6 | 对所辖区域的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股 | 【规章】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已经2017年10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7 | 对与经营主体有关的事项进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 第十四条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2014年2月19日修正) 第二十二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48号,2014年2月19日修正) 第二十一条 |
【规章】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2013年1月5日修正) 第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8 | 对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颁布) 第七十二条 |
【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下放权限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 | 不收费 | |||||
249 | 特种设备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颁布) 第七十二条第三款 |
【规范性文件】授权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37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 | 不收费 | |||||
250 |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第二十三条 |
【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下放权限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1 | 履职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 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的 严重事故隐患的查处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颁布) 第六十三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2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 第三十八条 |
【规章】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2014年1月15日修正) 第二条 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3 |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或违法所得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 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4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 |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2]101号,2012年12月13日颁布) 第五条 第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5 | 价格监测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 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6 | 《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发放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流通股 |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全省盐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1]8号) 第二条 【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四批市级行政权限的决定》(盘政发[2013]10号) 权限下放。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7 | 对食盐批发企业计划、库存、质量、价格的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流通股 | 【行政法规】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1996年5月27日颁布) 第七条 第九条 第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8 | 受理盐业违法案件举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流通股、大队、各市场所 | 【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1996年7月28日颁布) 第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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