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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434

盘锦鑫丰园石化有限公司,坐落在大洼区东风帅乡工业园区,法人代表郑佰忠。2019年10月17日,辽南局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建设项目于2016年通过市环保局审批后,生产至今一直未验收。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2019年10月30日大洼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9]31号),对企业罚款人民币25万元,同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完善验收等相关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七日内,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2019年11月11日,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9]31号),责令企业履行行政处罚。


 

 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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