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基斌、杨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大洼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归还任务指标的建议》,大洼区政府已交区国土资源局具体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已由区国土资源局向市自然资源局呈报《关于大洼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归还任务指标的请示》,市自然资源局暂无回复意见。下步,我区将进一步与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争取减少大洼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归还任务指标。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