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盘锦辽东湾新区荣兴镇卫生院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盘锦辽东湾新区荣兴镇卫生院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处罚依据: 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盘锦市大洼高家医院给予警告。
处罚时间: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