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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04 浏览次数:558

大洼县民意养殖场,位于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法人代表张显信。2019年7月29日,大洼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洼县民意养殖场向西老湾河排放养殖粪便水。经检查,养殖场现养殖蛋鸡6万只,厂子北侧有个蓄粪池(无三防措施),蓄粪池东北角有个人为挖的缺口,粪便水从缺口排入厂子北侧和东侧的环沟里,从环沟直排入西老湾河。经监测,污水超标排放。

此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2019年8月20日,大洼区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9〕第22号)。之后,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2019年8月29日,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9〕22号),对企业罚款人民币3万元,同时责令企业立即将环沟内粪便水清理干净,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蓄粪池内所有粪便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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