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精神,民政部自2019年起利用福彩公益金,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县区民政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解读好上级政策。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科深入各县区进行指导,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了认真普查核对。通过普查核对,全市共有32名年满18周岁孤儿在上述学校就学,按照《通知》规定,每人每年将获得1万元助学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