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大洼王桂珍西医诊所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大洼王桂珍西医诊所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大洼王桂珍西医诊所给予警告。
处罚时间: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