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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44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05 浏览次数:832

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第一部分是政策内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2、补贴依据。以2018年全区全面核实的国有农用土地测量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以2018年实测面积为基础,结合本年度耕地情况,确定补贴依据。

3、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区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以区为单位,实行全区统一标准。

第二部分是补贴资金分配与发放。

1、补贴资金分配。仍采取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形式,超出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部分,由区农垦集团出资补足,承担比例按照最终确定的补贴面积计算。

2、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对农民发放。

3、补贴资金发放程序。总体要求如下:

(1)基础数据申报核实。村级组织负责向镇、街申报村补贴基础数据,镇、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村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

(2)基础数据村级公示。由镇、街财政所负责统一导出补贴公示表,交由村委会进行张贴公示。

(3)基础数据汇总报送。镇、街政府将汇总的基础数据通过“一卡通”系统上报给区农业农村部门。

(4)补贴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统一核定本地的补贴标准。区财政部门将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账户,连同区农垦集团补付的补贴资金一起拨付给区农商银行(或者农业银行),及时发到农户账户中。

(5)补贴发放结果公示。镇、街政府将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交由村委会逐村张贴公示。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原文:大政办发〔2019〕44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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