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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办发〔2019〕28号 关于切实加强服务行业领域和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次数:768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有关行业部门:

为深刻吸取“5.25”爆炸事件及“6.10”中毒事故教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事件)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服务行业领域和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服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继续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镇燃气、压力容器、劳动力市场、九小场所、家电产品维修服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不断深化服务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所涉及的服务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加大监管执法强度和力度,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执行隐患清单式治理和非法违法行为“四个一律”强制措施。同时,要组织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组织再跟踪再排查、再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二、立即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8月末,在全区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有限空间、受限空间、动火动电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健全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范标准,提高作业安全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作业审批、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是否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并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检登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受限空同安全作业证》的格式、填写内容、审批手续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作业前是否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是否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要求;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是否明确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职责;是否落实安全隔绝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用电、监护、抢救等安全措施,是否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是否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内容等。

三、加大安全宣传和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盘锦行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服务行业劳务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经济区要对辖区内劳务市场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同时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有关行业部门分别于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110室)。

 

 

 

 

 

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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