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药师“挂证”行为,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了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文件精神,目前为止已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的目标任务。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是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管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自查,有6户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师“挂证”行为。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所有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此项工作将在9月10日结束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