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盘锦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方案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部署会,明确了在整治行动中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方向。
1、截至3月25日,我所出动48人次,对辖区内20家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治疗效果诱导患者消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2、为了加大“百日行动”的宣传,我所对辖区内能够承揽大型集会、会议及住宿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共计检查11家,未发现有会销现象。同时,发放了“辽宁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告”共计41份。
下一步我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导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公共场所合法经营,加强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乱象的监管,确保整治活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