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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146

2018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办函〔2018〕20号)等一系列文件,着力细化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区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共公开政府信息23360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布信息3536条,依申请公开24件,办结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现将大洼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以精简审批项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目的,大幅减少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各项承接、取消、下放的审批制度,并修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达到数据同步。二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作用,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公区显著位置,通过公开墙及便民篮等方式公开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情况。一是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切实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扩大相关政策的传播范围和提高知晓度。二是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对市政等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进行公布。对纳入PPP项目的项目进行公开,切实激发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热情。三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通过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加大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力求优惠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和税企座谈会,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精神,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规避税收风险、减少损失,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情况。一是大力公开社会救助及就业创业信息。对新增、停保对象、救助人员名单,救助金额等信息每月均在全区乡镇(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公开各类就业创业信息200余条。三是大力公开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国家、省、市招生政策、文件以及各类高校招生简章等严格按照要求,在区招考办、学校进行张贴公示,对一些重点审核信息在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划片区招生公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视台、宣传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定期进行公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在决策前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有关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围绕扶贫、棚户区改造、环保等热点问题及重大民生事项进行公开公示。三是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对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经人大及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区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情况。做好政策解读。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内容、形式、责任主体及工作流程。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是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的主体,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认真履行协调、督促的职责,切实保障了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序开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 “文件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区政府网门户网站对大洼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大洼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进行集中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核规定,把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三是夯实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检查抽查机制,对所有登记的政府网站进行实时监管。四是开展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题培训日程。同时,要求各单位在全区培训的基础上子再培训、再学习,再动员,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了网站检查机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各级各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一)加强决策预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
  (二)强化决策信息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
  (三)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决策作出后,要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能认同,引导预期、凝聚共识。要围绕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重大部署。
  (四)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五)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配合区政府办进一步做好《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涉及我区事项目录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层级、行使内容、实施机构、实施主体性质、联办机构、办理流程、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常见问题、监督电话等内容,提升网上服务功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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