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关于辽宁隆发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办公科研用房及石油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5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34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辽宁隆发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办公科研用房及石油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编:124200

项目名称:辽宁隆发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办公科研用房及石油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平房村北

建设单位:辽宁隆发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核工业二四○研究所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名称:关于辽宁隆发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办公科研用房及石油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审批文号:大环发[2019]18

审批日期:201934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8000m2,新建一层生产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600m2(内设原料储存区、机械加工区、半成品组装区、成品暂存区);新建两层办公及科研用房一座,建筑面积1600 m2(用于行政办公及科研设计)。

环评全本公示网站:https://www.panjin.gov.cn:803/web51/site/gsgg/index_2.html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