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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就环境立法监督工作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次数:403

 2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率调研组,赴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就《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辽宁省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立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组听取有关汇报后指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要求,着力抓好矿山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法治工作。集中力量高质量开展《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深入细致开展《辽宁省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工作,为推进地方立法奠定基础。

  调研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监督。实行四级人大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梳理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海洋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开展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持续跟踪监督,切实保护好我省人民饮用水的“大水缸”,坚决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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