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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56号--关于保持文明城市成果推进创城常态化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732

薄婷婷委员:

您好,按照《关于做好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大督发【2018】2号)文件要求,就您《关于保持文明城市成果推进创城常态化的建议》,区委宣传部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全部被采纳,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与美丽办联合共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并付诸实施,现答复如下:

年初以来,我区按照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将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等创建和考评细则中,进一步加强创建管理,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

一、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解难题”

一是强化组织力量,全面定岗定责。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按照系统化、一体化、精细化、国际化、智慧化“五化并举”的标准,制定下发创城常态化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责任,确保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副县级以上领导全部包镇街、包社区、包点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分派责任区,至上而下人人有压力、人人有担子,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强大执行力。保持创城力量不减,集中区文明办和区美丽办部分职能,成立大洼区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常态化开展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一线解决问题。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分管领导每天必须到分管地区巡视一次,必须发现一些突出问题,必须有一个明显转变,推进了“问题要发现、事情要解决”。区联合检查组对城乡及重点点位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做到“每日检查、每日通报、每日曝光、每日整改”,真正做到了督查常态化、整改时限化。三是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将常态化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把各项测评指标转化为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常态工作目标,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镇街互检、实地督察、曝光跟进、下发通报等考核办法,对于查找出的重点问题做不到时限化解决的,对该区域责任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该区域负责人、网格员、保洁员进行通报、问责,问题严重者,予以直接清退,真正做到了有章可查、有规可循、有责可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实施基础工程,促进城乡面貌“脱胎换骨”、全面提升

坚持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大刀阔斧整改和“绣花一样”管理结合起来,精准发力,改变城乡面貌,提升城乡品质。一是坚决拆违,整治私搭乱建。本着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突破重重阻碍,依法拆除多处违章建筑和低端建设,清除了影响城乡品质的“疥藓”和“斑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坚持规范建设、精细管理与集中攻坚相结合,加大棚户区及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和基础设施等日常排查和维护力度,城乡通行更加顺畅。大力推进美丽村建设,成为全国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三是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城乡秩序。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整治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依托“城管电话追呼系统”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门前四包”工作。加大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对车窗抛物、僵尸车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城乡管理日趋规范化、标准化、景观化。

三、塑造文明肌理,涵养全区人民的精神高度、道德厚度

本着全域创建、重点突出、内外兼修的原则,严格按照《盘锦市大洼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在全区各镇村屯中全域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现有的3家“全国文明村镇”为示范,按照《文明村镇任务清单》标准,围绕组织领导、创建活动、人居环境、文化生活、村风民风等方面,开展了“美丽乡村”“ 美丽庭院”“ 移风易俗”“我爱我村,我爱我家”等实践活动,同时延伸拓展了以“六镇十村”示范带建设为重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升级版,在抓实农民教育、建设好阵地、开展好活动、挖掘特色载体上下功夫,培育文明乡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点一滴的塑造城乡“精气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到大洼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爱国卫生活动月和主题党日活动,先后两次组织机关干部进镇入村开展以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二是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围绕“盘锦中心城区”建设,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单位广泛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充分发挥文明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拓展文明城市建设新格局。持续开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诚信体系建设、窗口优质服务、城乡帮扶共建、文明风尚传播、勤俭节约教育、职工文体活动、营造优美环境”等创建活动,集聚文明正能量。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盘锦市民文明规范》,通过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等系列活动,党风政风、社风家风一起抓。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评选和学习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出租车、食品、药品、银行、工商等十大行业中广泛开展文明窗口示范行动。以餐饮企业、宾馆、出租车、公交车、汽车站、旅游景点、商贸、娱乐场所为重点,在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程序和服务用语上下功夫,让文明行为、文明服务在“窗口”中展现和传递。三是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根据《盘锦市文明社区创建考评细则》,对标先进地区,对文明社区建设进行规范指导,依托“1+8”改革成果,推动社区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志愿服务等方面实现标准化。抓好常态化的社区建设管理,强化老旧小区管理,推动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以市以上文明社区为示范,打造了湖畔水一方、鑫华国际新城等一批示范小区,着力推动全区社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四是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按照清单要求,制 定 了 《 文 明 校 园 建 设 常 态 化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 对 整 体 工 作 有 计 划 、 有 部 署 , 明 确 工 作 目 标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保 障 工 作 落 实 。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六个好”“与文明城市同行”“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建好管好用好阵地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以“清明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为主要内容的“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五是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组织全区家庭广泛参与文明家庭创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文化建设为主题,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文明家庭评选、晒家风家训等活动。把创建文明家庭的着力点放在协调和推动上,采取展示展演、表彰先进、广泛宣传等方式,让全区的广大妇女及家庭积极改变生活观念,有信心,更有决心创建美好的文明生活,例如举办了“巾帼建功新时代 美丽家园展新篇”庆祝三八妇女节暨“家”文化展演,对全区54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70户美丽庭院和5个“最受欢迎巾帼学堂”进行了表彰。同时,进行了以“家”文化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展演。区妇联联合大洼街道组建“党的十九大巾帼宣讲团”文艺巡演队,陆续在全区各镇街巡演18场。开展了优秀家训、家风故事征集活动。依托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家”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家庭”“书香家庭”“廉洁家庭”“十佳好婆婆好媳妇”“十佳好邻里”等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的示范引领,将“孝亲敬老”“敬母爱母”“诚信友善”等“家文化”潜移默化于群众心中。同时,推选出110户“最美庭院”,100户市级文明家庭,8户市最美家庭,21户省最美家庭,2户全国最美家庭,并组建1700人巾帼文明督导员队伍助力创城。目前,全区家庭100%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四、调动全民参与,创设全域全面步调一致、共建共享氛围

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理念,推进全域全面的“齐步走”。一是关切群众所需。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完成老旧楼宇改造工程并纳入物业管理,在城区拆违见绿,在农村引进活水进村,让百姓切实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赢得支持。二是强化多维宣传。在主流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在新媒体发布微信软文,运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围挡、道旗、宣传车、“村村响”等传统形式,对文明创建工作展开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出力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志愿者活动。把加强志愿服务工作与建设和谐乡村社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品牌化、常态化建设,全年度无间断组织开展活动,成为引领社会文明的风向标和调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的“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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